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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生源应届大学毕业生进京审批所需基本材料
申报单位必须是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集体存档单位,聘用人员档案应集中在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存档。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需求报告(单位性质、规模、基本情况、申报理由、学生基本情况及生源)
2、学校推荐表
3、由学校分配部门出具国家统分证明
4、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审核章)
5、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
6、填写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三份)
7、申报单位如果是高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需出具由北京科委颁发的证书申报材料人才中心统一、集中报北京市人事局审批。
怎样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及后续管理
接收应届毕业生应是与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建立集体存档的“立户”单位,立户单位如选定(北京生源)某大中专毕业生,由学校、接收单位和作为单位上级主管的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三方协议书,由学校办理分配派遣手续后,单位、个人、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存档合同,这样其学生档案即可转入北京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按有关规定,一年后由用人单位考核,与档案部心共同为其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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